台北市社會局



誰來付我撫養費?

親愛的朋友:

  近年來因為社會環境變遷帶來家庭型態的改變,非婚生子女與父母離婚子女與日俱增,面對單親家庭的弱勢處境,這群子女在成長的過程中是否得到足夠的經濟、生活與心理支持?他們生存的權益是否受到適當的保障?就拿最基本的子女撫養費來說,什麼樣的條件才能為他們帶來安定的生活呢?面對不斷上演的子女控告親生父母、請求給付撫養費的案例,您有何想法呢?邀請您一起來說說看!

(請勾選您的想法,只能選一個喔!)

  1. 請問子女撫養費由誰來付?
    父親
    母親
    父母兩人共同給付
    祖父母
    外祖父母

  2. 關於「由誰來付子女撫養費」,您會考量的是?
    子女生活主要由誰來照顧,未照顧的一方需給付較高比例
    監護權歸誰,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就需要給付較高比例
    父母倆人的經濟能力,收入較高的一方需要給付較高比例
    子女跟從的姓氏,由跟從姓氏的一方需給付較高比例
    父母兩人皆有撫養子女之責,需要平均分攤
    子女跟從的姓氏,由跟從姓氏的一方全部給付

  3. 子女撫養費適當的給付方式?
    按日給付
    按月給付
    按季給付
    按年給付
    一次給付
    視需要給付

  4. 子女撫養給付合理計算的標準?
    子女過去一年的平均生活費(包括:房租、交通費、保母費、教育費、生活費等)
    按子女所居住縣市中,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平均消費給付標準(九十年平均消費支出台灣區15,256元、台北市22,147元)
    按照父母的所得財力決定增加或減少給付標準
    除了子女的生活費用,還要加上照顧子女之父母一方之生活費

  5. 如果父母再婚至負擔增加,是否可提出要求減少原協議之扶養費?


  6. 如果父母失業或經商不順致所得減少,是否可提出要求減少原協議之扶養費?


  7. 小芳就讀國二,她的父母即將離婚,最近為小芳未來的撫養費爭吵不已,小芳的父親是某私人公司的中級主管,月收入七萬元左右,小芳母親是職業婦女,但每月只有三萬元收入,小芳的監護權父母協議歸母方。以下是小芳父母所提的分攤方式,你覺得哪一項比較合理?
    小芳父親的薪水是母親薪水的兩倍多,所以小芳的撫養費應該皆由小芳父親負擔。
    小芳父親的薪水較高,所以要負擔多一點的扶養費,但母親也要負擔,可以負擔少一點。
    撫養小芳是父母雙方的責任,所以應該是父母雙方平均分攤扶養費。
    小芳的母親要負照顧之責,父親沒有負擔這方面責任,所以父親要支付較多的撫養費。
    小芳的監護權歸母親,所以應該由母親完全支付扶養費。

  8. 小強父母為同居關係,小強的父親已結婚另有家庭,目前在一知名企業擔任主管,月入十餘萬元左右,母親未婚目前沒有工作,小強從母姓,最近小強父母兩人準備分手,但為小強未來的撫養費有很多意見相左,請你幫他們看看哪一種給付方式較合理?
    小強父親收入高,而母親無收入,應該全由父親支付撫養費。
    小強父親應付較多撫養費。
    撫養小強是父母雙方的責任,應該由父母雙方平均分攤。
    小強母親應付較多撫養費。
    小強母親未婚生子,是咎由自取,應該要負全部撫養之責。
    小強父親應負擔小強的撫養費及小強母親的生活費。

  9. 你的性別是


  10. 你的年齡是
    15歲以下
    16歲~25歲
    26歲~35歲
    36歲~45歲
    46歲~55歲
    56歲以上

  11. 你目前的婚姻狀態是
    未婚
    在婚姻中
    離婚
    喪偶

 


謝謝您的熱情填答,本問卷的結果將會在我們11月8日舉辦的市民福利論壇中公佈,歡迎網友們一起來關心。